山西省科技厅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转发《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科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0 00:00 浏览次数:6

基本信息

政策内容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各高校、科研院所:

2020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20〕280号),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配合,紧抓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各项行动部署。现将《通知》转发,请按职能和分工抓好落实。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指出,决不能让科技人员把大量时间花在一些无谓的迎来送往活动上,花在不必要的评审评价活动上,花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种种活动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在全国范围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做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11号),省科技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等,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改革统领全局作用,围绕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持续深化减表、解决报销繁琐、检查瘦身、精简牌子、精简帽子、“四唯”清理和信息共享等减负七项行动,在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科技政策宣传等方面部署开展减负四项新行动,全力打造创新生态,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为打造良好经济生态提供更加有力的引领和支撑,蹚出一条转型发展新路子。

二、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和扩大减负七项行动成果

按照科技部等部门减负七项行动和我省部署要求,逐条梳理减负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查找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原因及政策堵点和难点,应出台而未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根据新形势要求及时清理和修订与新政策精神不符合的规定。

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和单位按原行动分工继续推进,卫生健康委结合职能参与。有关单位还要结合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近期《关于开展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检查的通知》要求,拓展内容、调整聚焦,加快推动已有成果制度化。

三、真抓实干,推动减负四项新行动取得新成效

2021年7月开始,各部门、各市、各单位都要对照新的减负四项行动开展工作,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回应科研人员新期盼。要坚持部门协调和内部分工相结合,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加强配合,请工信厅、卫健委结合职能推动工作,解剖麻雀,靠前服务,破除深层次障碍;各市有关部门和各高校、院所要健全内部工作体系和配套制度。要坚持“放权”“减负”“赋能”有机结合,注重制度创新、政策创设和流程再造,真正“放”出活力、“管”出效能、“服”出效果,切实破除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梗阻”,推动相关政策加快落地见效,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1年12月底前,开展总结评估。

 

附件: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 7月 22 日